新炎陵客户端9月1日讯(记者 何湘柳)9月1日,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开始实施。新国标规定,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/小时。
除此之外,此次调整还包括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.5%;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;生产企业要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,并在铭牌、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、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等多个方面内容,提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标准,保障广大群众的交通出行安全。
一审:龙晶晶 二审:盘世林 三审:谭湘拓
责编:张原
来源:炎陵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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